中央印发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,首次把“不适宜担任现职”细化为15种具体情形,让“下”有了硬标尺,也标志着干部管理从“铁交椅”时代真正进入“优胜劣汰”常态。制度已经亮剑,关键要看落实;否则,文件再硬,也只是一纸空文。
一、“下”的痛点在于“下不去”
过去“下”的通道看似有,实则“玻璃门”。有的把问责当“暂时避风”,风头一过换个马甲再上岗;有的年龄到点“退居二线”,却占编不谋事,待遇一分不少;更有甚者,把“下”当成组织“亏欠”,闹情绪、撂挑子,搞得单位“一个人下课、一群人围观”。根源在于标准模糊、程序温吞、出口狭窄,导致“下”成了“不点名批评”,既缺震慑,也缺温度。
二、“下”的硬核在于“有可下”
新规定直击病灶,把“下”的情形写进清单:政治不过硬、驾驭能力弱、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、关键时刻“掉链子”、德行不端闹绯闻……一条条都是“画像”,不用“对号入座”就能“照镜子”。更关键的是,配套措施同步跟进:组织部门每半年必须“回头看”,对“下”的干部跟踪了解、分类施策,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,可再次提拔使用,既防止“一棍子打死”,也避免“一下定终身”,让“下”成为“淬炼”而非“终结”。
三、“下”的难点在于“真考核”
没有日常的“真刀真枪”,就没有“下”的理直气壮。浙江推行“赛马机制”,把重大项目、招才引智、平安稳定等核心指标搬到擂台赛,季度排名、现场亮分,连续两次末位的市管干部直接被调整;四川建立“负面清单”,对安全生产、生态环保、债务风险等关键领域设置“熔断线”,触碰即启动“下”的程序。事实证明,只有把考核结果与“帽子”“位子”刚性挂钩,才能让“混日子”的人真正坐不住。(陈柏宇)

